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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密哪些情况需要考虑引产

  • 来源:哈密无痛人流医院

  • 发表时间:2020-06-11 09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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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哪些情况需要考虑引产?孕12周以内的人工终止妊娠称为人工流产,在这一阶段终止妊娠对孕妇身体伤害相对较小。超过12周到28周之间引产称为中期引产,这时胎儿已逐渐成型,手术风险相对较大,若处理不得当,可能引发产后出血、产道损伤、羊水栓塞、继发感染、继发不孕等并发症。那么什么情况下要考虑引产呢?下面哈密博爱医院妇科的医生为你讲解。

  ——孕妇出现哪些情形应考虑引产——

  1、羊水过多

  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生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。

  2、重度妊娠中毒症

 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  3、宫内死胎

 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  4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

 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
  5、慢性肾炎

  患有肾炎的孕妇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
  6、胎儿畸形,无法生存

 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
  哈密博爱医院的医生提醒:引产的伤害非常大,需要慎重考虑,关于引产如果还有其他疑问,点击在线咨询,医生为你详细解答。祝您健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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